药物过敏的注意事项 药物过敏有哪些原因


药物过敏的注意事项 药物过敏有哪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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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物过敏的注意事项
1、在接受过敏试验前 ,病人一定要将自己过去是否使用过该药物 ,及对其是否发生过过敏反应等情况 ,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以便医务人员决定是否还使用该药物 。如病人以前曾对青霉素等抗生素过敏 ,则应禁止再做其过敏试验 。
2、过敏试验须经15-20分钟后,观察注射部位 (皮丘)有无变化 。如发红、发硬 ,增大超过1厘米,或感觉皮丘处发热、发痒等,即为过敏试验阳性 ,表示对该药物过敏 ,病人则不能应用此种药物 。如必须应用该药物(如破伤风抗毒素、狂犬病病毒血清等 ),必须进行脱敏注射 。
3、注射后 ,皮丘局部不要按揉、摩擦,不要让它受到任何刺激,以免造成人为的红肿 ,影响试验结果的观察 。
4、在试验的观察时间内 ,不要远离注射室 。因为有的病人即使是很小量的试验药液 ,也会发生很严重的过敏反应 。
5、在试验中,如感到心慌、胸闷、气促、头晕、恶心、呕吐、腹痛等不适时,应立即告之医务人员,以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
6、有的过敏反应会延迟出现 ,有的病人在过敏试验后24- 48小时内才出现,这种过敏反应称为迟发反应 。因此 ,即使过敏试验阴性者,在用药过程中仍需仔细严密观察 。尤其是注射第一次药物时 ,应在注射后观察半小时无反应方可离开 。
二、药物过敏有哪些原因
⑴滥用:多数是由于医师用药原则掌握不严,随意投药 。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患者一知半解地应用自备药物或自购药物服用而引起药物反应 。
⑵错用:医生开错处方,或药房发错药,抑或患者错服药物,当然这些都属偶然事件 。
⑶服药自杀:这是极少见现象 。
⑷用药剂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引起严重甚至死亡 。但有时正常剂量也可出现药物反应,这与不同个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速度不同有关,特别是老年患者更应密切注意 。
⑸用药疗程;急性病症,用药时间一般不长,即使所用药物毒性较强,其危害性也可能较少 。但慢性病症,特别象癌肿患者,所用抗癌药物疗程较长,往往发生药物的积蓄作用,产生毒性产生 。当然,也有些药物如安眠药、镇静剂等,在长期重复应用搬弄是非,可引起药瘾作用 。
⑹用药种类过多:对于有过敏体制的有,一般用药种类越多,发生反应的机会亦越多 。这可能是由于药物之间的交叉反应,或协同作用所致 。
⑺用药途径:一般认为药物通过注射比口服较易引起反应 。外用抗原性强的药膏,如磺胺、四环素软膏等吸收后药物反应的姓率亦远高于口服者 。外用硼酸溶液湿敷因药物吸收过量引起婴儿死亡的事例早有报告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服用的药物,可进入胎儿或婴儿体内引起反应 。
⑻交叉过敏:很多在结构上有共同之处的药物,例如含有共同“苯胺”核心的磺胺药、普照鲁卡因、对氨水杨酸等均可引起相同的反应,称之为交叉过敏 。这种反应在第一次用药10小时左右即可发生,而不需要经过4~5日以上的潜伏期 。
⑼重用致敏药物:如患者对某一种药物已发生过敏而以后再重复应用可发生更为严重的反应 。致敏药物的重用通常是由于:①医生的疏忽,未了解患者过去的药物反应史;②患者未主动告诉医生他的药物过敏史;③用了可发生交叉过敏的药物;④个别处于高敏状态的药疹患者,容易对本来不敏感的药物发生过敏反应 。
三、药物过敏有哪些症状你知道吗根据其潜伏期、发生发展情况、皮疹表现及转归等,至少可分为10多个亚型,如固定性红斑药疹、猩红热样或麻疹样药疹、荨麻疹及血管水肿型药疹、多形红斑型药疹、结节红斑型药疹、紫癜型药疹、湿疹样型药疹、痤疮样药疹、剥脱性皮炎或红皮病型及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等多种类型 。它们具有下列一些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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