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医保是否划算呢?国家对此又有什么规定呢? 灵活就业医保最不划算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由于工作单位不固定,所以在享受保障方面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医保是否划算呢?国家对此又有什么规定呢?
灵活就业医保最不划算吗现在个人交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另一种是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在这两种医保的选择中,很多人觉得灵活就业形式参与的医保相对是不太划算的,具体真的是这样吗?
灵活就业医保优劣信息如下:
1、灵活就业医保的优势是医保待遇高,且设立医保个人账户,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也就是说符合退休标准后,可不再缴纳任何费用享受职工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而劣势是缴费额度比较高,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医保缴费比例一般在8%-12%之间 。
2、城乡居民医保的优势是缴费标准低,每年缴费一次即可,不少社保局还设置了十几个档次(200元-3000元)供个人选择,个人可根据自己经济情况,衡量缴费能力,综合选出最适合自己的档次 。至于居民医保的劣势则是保障力度不够,一般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70%,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在50%左右,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参加居民医保,以后看病住院要比灵活就业医保多掏钱 。
最新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优惠随着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医保的增加,国家也推出相关政策 。
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年龄超过35周岁以上的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的人员在2005年年底仍不办理参保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年龄小于3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从2006年起再参加医疗,须先补缴2001年至参保时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 。
这次政策的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已参加医疗保险的改制企业职工的医保接续期限,即在解除劳动关系三个月内到医疗保险局办理接续手续,超过三个月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对年龄较大但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国企下岗职工,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照顾,即国企职工在参加医疗保险时,其本人在医疗保险制度施行前国有企业工作期间的法定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国企职工在2005年年底以前参保,一般只须先补缴2001年至参保时间的医疗保险费,就可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国企下岗职工的负担 。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也就是说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就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只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仍可以享受到和用人单位退休职工相同的报销待遇,有一个终身的医疗保障 。
这次医保政策的调整,在降低个人进入医疗保险保障体系门槛的同时,也减少了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负担,同时提高了医疗保险待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 。现在,灵活就业人员只在按规定补缴齐医疗保险费十二个月后,以后每年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享受到和机关干部、企业职工一样的年最高报销8.5万元医疗费待遇 。这一报销标准将随着医保事业的发展而提高 。如果您的病在当年没治好,第二年还需要救治,仍根据同样的标准为您报销,直至医疗终结为止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各地存在差异,小编以2021年郑州为例:
自2020年7月1日起,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月平均缴费基数标准将统一由4575元/月调整为4975元/月 。
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医保一般分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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