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向县工商分局反映,其办了县城某酒店的游泳卡,但在游泳时感到水温很低,与工作人员交涉,答复却是水温本来就是这样的 。
消费者说,在那里游泳的人都说冷,这样的水温大人都吃不消,更不要说小孩了 。所以希望酒店能把水温提高一些,如果实在没办法处理,希望酒店能够退卡 。然而,酒店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规定,人工游泳池内的水温要求为22~26摄氏度,考虑到有些大人会带小孩来游泳,所以酒店已经在严控水质标准的情况下将水温提高到28度 。
“我们酒店泳池每天都有温度记录,并派管理人员对水温进行检测,这个温度已经实在不能算‘冷’的范围 。”对于顾客的投诉,酒店负责人颇有些无奈 。“倘若我们随意提高游泳池水温,反而会影响泳客游泳的舒适度,甚至可能会导致泳池水中微生物指标超标,引起水质条件的变差 。客人若对温度不适应,可以在游泳前先进行冷水淋浴,或者是做一些暖身运动以提高对水温的适应能力 。”
对此,工商人员指出,无论是否因为个人体感程度不同,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水温问题,酒店工作人员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而不是敷衍了之 。同时对泳池的水温、水质等卫生条件应加强日常排查,加强泳池温馨提示和维护管理,以提升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针对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工商人员建议酒店在不影响水质条件的前提下再适当提升水温,并根据提温后水质情况、泳客的反馈信息灵活调整 。对于工商调解意见,酒店方面表示会马上安排人员落实,并承诺若消费者对调整后的水温仍感不适,可直接与管理人员联系 。同时,酒店将根据投诉人游泳卡消费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退卡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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