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停工留薪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9条规定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 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 在停工留薪期内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 停发原待遇 , 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 由所在单位负责 。
对于该条的理解 , 法院的裁判文书中明确指出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 ,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 。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其工伤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 , 标准不得低于病假工资 。
相关法律问题
1.期限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 , 停止工作接受治疗 , 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
停工留薪期应连续计算 。
一般情况 , 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 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 , 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 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2.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 在停工留薪期内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但对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如何确定 , 却并未进行明确规定 。实践中一般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当地规定为准 。
3.终止和延长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 , 但经工伤医疗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 , 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停工留薪期 。
实践中 , 一般地方规范文件会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依据《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8条之规定 ,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 , 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 , 经用人单位同意后 , 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
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 , 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 , 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 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 , 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
设立停工留薪期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工伤职工在身体恢复期间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停工留薪期满 ,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 。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 , 需按照一定的流程申请;需要继续治疗的 , 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 , 但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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