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为平安保险追究法律责任吗? 平安经出版方将追究责任人

1、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追究谁的责任?

我可以为平安保险追究法律责任吗? 平安经出版方将追究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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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您是在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责任追究对象,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看您是做什么工作的了,如果是组织人事或政工干部,您可能会是作为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其责任追究:一是要明确负责考察工作单位的责任 。负责考察的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中,要认真贯彻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做好考察登记工作 。考察过程如果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或没有及时向纪检、审计、计生等部门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甚至把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提拔使用,造成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要明确考察组及其成员的责任 。考察组负具体考察责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主要责任是按照要求,合理确定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个别座谈等人员的参与范围,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对被考察人作出准确公正的评价,负责地对其提出使用、培训或奖惩建议,形成署名考察材料,向考察组的派出机构汇报,并对考察结果负责 。若因方法不当、作风不实和综合分析不准等原因,引起干部考察失实而造成用人失察... 我估计您是在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责任追究对象,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看您是做什么工作的了,如果是组织人事或政工干部,您可能会是作为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其责任追究:一是要明确负责考察工作单位的责任 。负责考察的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中,要认真贯彻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做好考察登记工作 。考察过程如果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或没有及时向纪检、审计、计生等部门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甚至把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提拔使用,造成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要明确考察组及其成员的责任 。考察组负具体考察责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主要责任是按照要求,合理确定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个别座谈等人员的参与范围,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对被考察人作出准确公正的评价,负责地对其提出使用、培训或奖惩建议,形成署名考察材料,向考察组的派出机构汇报,并对考察结果负责 。若因方法不当、作风不实和综合分析不准等原因,引起干部考察失实而造成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 。三是要明确参与考察谈话人员的责任 。参加座谈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向考察组反映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优缺点和有关情况,并对自己的谈话内容负责 。被谈话人特别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若没有如实向考察组介绍或提供真实情况,造成考察失实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四是要明确审查部门的责任 。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等单位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对象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写出审查(证明)材料,经领导签阅后加盖公章 。如果隐瞒事实真相,给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考察组长的责任: (一)不按照考察工作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方法考察干部,考察工作不深入,了解情况不全面,或对考察人员提供的考察情况不认真分析,对群众反映的影响考察对象提拔任用的有关问题不重视、不调查核实,导致考察失真失实的;(二)对考察人员提供的考察情况不认真分析,考察材料把关不严,导致用人失误的;(三)汇报考察工作时,提供的考察情况失实,或隐瞒有关重要情况,影响干部任免决定的;(四)放松对考察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致使考察人员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五)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考察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一)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考察不深入、不细致,对考察对象的情况了解不全面,评价不准确,对群众反映影响考察对象提拔使用的有明确线索的问题不调查核实、不汇报,或对调查情况有意隐瞒,导致考察失真失实的;(二)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或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考察失真失实的;(三)有意庇护考察对象,对谈话对象进行暗示、诱导,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四)泄露有关考察情况,或接受考察对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礼卡等馈赠、贿赂,或利用考察之机谋取私利、打击报复的;(五)不主动向组织上说明自己与考察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六)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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