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发广泛关注的“江西吉安16岁少年反杀案”二审即将开庭 。8月30日,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从吴乐的母亲吴女士处获悉,该案将于8月31日上午9时左右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吴女士称,她正在赶往吉安的路上,家属认为吴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持刀夜闯宾馆 1人被刺身亡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5月,王某(已判刑)在安福县平都镇一宾馆附近遇到刘某等人,想要和刘某等人外出玩未果 。之后,在该宾馆4楼,王某听到刘某在房间说话,还是想约刘某出去玩,便跟钟某、彭某(均已判刑)敲击房间门,住在房间的吴乐(化名)打开门后告诉王某敲错了门,王某感觉吴乐语气不好并用眼瞪了他,便想向吴乐找回面子,就打电话给朱某(已判刑)前来帮忙 。期间,王某在宾馆内取出了一把匕首和柴刀 。随后王某与钟某等人等到朱某等人来到宾馆后,再次敲击吴乐的房间门 。吴乐等人没有开门 。之后王某到宾馆前台拿了总卡,打开了房间的门 。王某一行5人进房后,与吴乐发生了争吵,并叫其喊人过来 。期间,王某又打电话叫来罗某等三名同伴帮忙 。当罗某等3名同伴进房后,王某一方拿拖鞋扔向吴某的头部,罗某和另外3人开始殴打吴某 。打斗中,吴某拿出削水果的折叠刀,捅刺殴打自己的人 。混乱中,罗某的腹部受伤,朱某的肩部受伤,李某的腹部、手部受伤 。当日凌晨2时30分,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朱某的伤情后经鉴定为轻微伤 。后吴某的家属和罗某的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20万元并取得谅解 。辩护律师称系正当防卫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防卫过当一审庭审时,公诉机关认为,吴乐用匕首捅刺他人,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 。吴乐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捅刺他人,主观上具备防卫意图,但超过必要限度,系防卫过当,持械聚众斗殴,应当以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 。
文章插图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四川龙网」www.sichuan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青少年腋下有味怎么除 青少年腋下有异味 腋窝底下有味怎么清除
- 卖肾买苹果手机的少年 那个卖肾买iphone的少年
- 公积金贷款贷多少年最划算 公积金贷款多少年最长
- 程序员至死是少年 程序员编程培训
- 江西在中国哪里?
- 西游记唐僧的寿命一共是多少年 唐僧活了多少岁
- 青少年羽毛球训练方法是什么?
- 安全监护青少年手表,dido Y37深度体验,电话视频定位样样通
- 自以为是和有主见并不相同 江西高考成绩查询
- 少年夫妻族存在哪些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