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打电话,也不发短信,就直接扔到了代收点,等到自己去查看购物平台的物流信息,才知道快递已经到了好几天,太气人了 。”7月5日,在长虹路某单位上班的许女士向仙桃周刊反映,申通快递公司未经她本人同意,直接将快递放在了新开的一家“菜鸟驿站”,且没有电话和短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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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许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 。年中“618”大促刚刚过去不久,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点名快递行业在此期间投诉呈上升趋势,其中“快递不送货上门”是投诉的一大类别 。遇到快递员坚持不送货上门,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就此,本报采访人员进行了一番探访 。快递到了,请自取“快件已暂存至仙桃社保局宿舍店,如有疑问,请联系1867286**** 。”7月5日下班前,许女士打开购物网站查看自己前几天购买商品的物流信息,发现有两个快递未领取 。“其实前两天就到了,但没有收到任何电话和短信通知 。当天突然想起来前几日在网上购买的东西仍未收到,于是才上网查了一下物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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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许女士供的物流截图许女士告诉采访人员,自己是一名“购物达人”,因此快递量也较大 。收货地址一直写的是单位地址,通常由门卫代收 。但近期投递长虹路段的申通和韵达两家快递公司均未经她本人允许,直接将包裹送到了新开的一家“快鸟驿站” 。“以前下班直接去单位门卫拿完就走,现在还要来回多步行五分钟 。”“就这个事情,我也跟驿站交涉过,驿站说这是快递员送来的 。虽然说这不是什么大事,但总让人觉得不舒服 。现在取个快递只能当成是锻炼身体了 。”许女士无奈地说 。家住满庭春小区的蔡女士则表示,如今包裹送货上门已成奢望 。如果是一些小商品,比较好拿,放在驿站也就算了 。但是有些时候,她购买的商品比较大件,自取非常不方便的情况下,一些快递员还是会选择将快件放在驿站,这让她很难接受 。“最起码快递公司应该打个电话征求一下我是否愿意放在代收点吧,但快递员却直接忽略这一环节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市民反映,快递驿站的自模式没有问题,因为毕竟现在的上班族居多,寄存的需求旺盛,但是寄存应该要尊重用户的选择权,如果用户已经强调自己不要自,必须送货上门,快递公司是否能够尊重用户意愿?走访中,采访人员发现快递不送货上门似乎已成“潜规则”,如今通行的做法是:快递员将包裹分拣至顾客所在小区的快递代收点代为签收,负责任的代收点会再发出取件短信或者打电话给顾客 。而也有很多代收点并不会这样做,这就需要顾客自行上网查询物流信息 。快递员:可高效率、避免丢件快递代收点最初设立的意义,是为了给不便收货的顾客存放包裹,如今为何渐渐演变成了不送货上门的理由?“现在快递都是放在代收点 。别家都这样你不这样,还一个个打电话送上门,那就太没有工作效率了 。别人一天能派几百个件,你可能就几十件 。”采访中,快递小哥李师傅如此说道 。他告诉采访人员,他们的收入与派件息息相关,送的快递越多钱就越多,所以他们格外追求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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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长虹路上的一家菜鸟驿站“一个小区就那么几个快递代收点,把包裹分发下去是比较快的 。如果要一个个打电话送上门,那么一天下来,可能也就不到一百件,那快递员一个月的收入可能会很难看 。本来送快递就缺人,这下就更没人愿意来干了 。”和合国际城小区附近一家快递站点的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其实,对买家来说,自己去取也更有效率 。”该负责人还解释,“如果不送快递代收点,而是一个个送上门,那么可能你买了一个东西,快递已经到了当地,但因为快递员送货慢,快递积压在那里,快递员必须送了排在你前面的单子才能送到你手里,所以你反而要等更久 。”此外,也有快递员表示,配送至门卫或者小区超市等人流量多的地方,会导致丢件问题,而送到驿站则可以有效规避此类情况发生 。“相对来说,一些老旧小区更容易发生丢件,一是因为没得专门存放快递的地方,二也是因为物管不够负责 。但丢件后,主要担责的就是我们快递员 。”一位快递员无奈地说 。律师支招:收件人可要求送件上门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湖北沔阳律师事务所周红兵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派件员有义务将快递包裹准确地交付到收件人 。派件员擅自将快递投放至快递柜或驿站的,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他介绍,《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此外,《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供投递服务 。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快递暂行条例》和《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均未对快递企业不履行“当面签收”义务设定专门的罚则,但是,用户可以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追究快递企业的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快递公司送货上门,快递公司也应该履行这一义务 。那么,作为消费者(一般是收件人)面对这种情况有什么权利呢?周红兵表示,由于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并无服务合同关系,所以消费者不能直接追究快递公司的违约责任 。但是,消费者与卖家(一般是寄件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此,消费者面对快递被擅自投放至快递柜或驿站的情况时,有权拒绝确认收货,将压力施给卖家 。此时,卖家作为寄件人完全有权要求快递公司继续完成投递 。仙桃周刊融媒体采访人员:周方婷编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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