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柱 答 疑


四 柱 答 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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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日阳时生者兄强弟,阴日阴时生者弟强兄 。”上述原则在双生女及双胞胎一男一女的情况下如何论断?
四 柱 答 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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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双生女亦可按上述原则论断,双生一男一女因男女的大运顺逆正好相反,命运已截然不同不必再拘于上述原则 。
2、四柱怎样组合才是得当?答:四柱五行中和平衡、寒暖燥湿适中,干支生化有情、气势清纯,不冲不战,不逆不悖(特殊格局不要求五行中和或寒暖调候,只要气势专旺或清纯,不逆不乱即可) 。
3、一个命局与岁运怎样配合才相适宜?答:命局不足岁运能补其不足,命局有余岁运能损其有余则为配合适宜 。
4、当人为地进行方位后天补救时是以父亲的出生地为中心还是以本人出生地为中心?为什么?答:应以本人的出生地为中心 。因为一个人所禀的阴阳五行是出生时的时空所决定的,个人的出生地即是个人命运轨迹的空间起点,所以当进行方位补救时需以本人出生地为中心 。父亲的出生地只是父亲命运轨迹的空间起点与命主本人的关系并不大,所以不能以父亲出生地为中心 。
5、命局中有子丑或午未,是以子丑合土还是以子丑会水论?是以午未合土还是午未会火论?如四柱(1)(戊子 乙丑 丙戌 戊戌) (2)丁丑壬子 癸酉 壬子,中的“子丑”该如何论?答:子丑相合当命局中土旺时以子丑合土论,水旺时以子丑会水论;同理午未合命局土旺时以午未合土论,火旺时以午未会火论 。上例四柱(1)子丑以合土论,四柱(2)以子丑会水论 。
6、半合局中“生地”半合是否较“墓地”半合更易成化?答:不能一概而论 。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金局的墓地半合(酉丑)就较生地半合(巳酉)容易成化 。
7、生墓半合是否合力较小不能论化?
答:只要命局中化神较旺,且有化神透出时生墓同样可以成化 。如四柱 丁巳 乙巳 甲戌 丙寅,柱中旺火助寅戌合化成功 。8、辰午酉亥如何组合才算自刑?
答:辰午酉亥四支全见及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即为自刑 。9、“十干生旺死绝表”与四时旺相休囚并不完全统一,实际运用中该以何者为准?是否四柱预测用“十干生旺死绝表”,八卦预测用四时旺相休囚?
答:实际运用时应以四时旺相休囚为准 。因为“十干生旺死绝表”只不过是通过十天干来描述阴阳五行之气在阳顺阴逆的法则下所进行的一种从生长到壮大再到消亡的周期性的运转规律而已,它并未体现出当令者旺、受生者相、失令者休囚死等因时令的不同使五行所表现出来的因帮扶而强大,因抑制而弱小的这一旺显衰抑(当令者力量充分显现,失令者力量被抑制)的本质规律,也正如《滴天髓》原著所述:“阴阳顺逆之说,《洛书》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执一 。”四柱、八卦都出自同一易理,在实际运用中,当然也不会遵循两种不同的规则,所以不论是四柱预测还是八卦预测,都应以四时旺相休囚为准 。10、推命是否应该严格遵循“太岁为君,大运为臣”的说法?
答:没必要 。“太岁为君,大运为臣”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法则而已,命运的吉凶是命局中五行力量变化引起的,命局中谁的力量,起了主导作用,使命局原来平衡或非平衡的状态发生了变化,谁就是命局中的矛盾点,也就是吉凶的根源 。推命的关键就在于找出命局中的矛盾点 。所以我们应该说命局中谁的力量占了主导地位谁才是真正的“君”,谁的力量居次要地位谁就是“臣”,若大运占了主导地位大运就是“君”小运与太岁处于次要地位,小运、太岁就是“臣” 。11、命局岁运如果组成两组方局或三合局且相克者,是否均主命主大祸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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