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回家做的手工活了解 有没有领回家做的手工活( 二 )


“针对被骗人员可能提出的问题 , 我们会事先准备‘话术’ , 然后让 ‘讲课老师’把‘话术’发到‘客服群’中 , 以便统一回复 。” 方某梅交代 , 有时候他们也会研究新的“产品” , 比如鞋垫特别难绣 , 大家的意见很大 , 在网上也传开了 , 于是就要用有其他难绣的手工活去替代鞋垫 。
最终 , 方某梅成为犯罪集团中仅次于闫某志、李某丽的重要人物 。
“公司‘高层’微信群里共有9个人 , 遇到大事会找闫某志 , 遇到一般问题我来解决 。”她说 。
诈骗集团“办公”场所
法院审理查明:
2018年以来 , 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招募被告人方某梅等人 , 先后以“领航国际”“尚美工艺”“新创电商”公司名义 , 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推广手工活 , 宣称入职后可无限期领取手工活 , 虚构手工活简单易做、日赚百元的事实 , 伪造虚假收入照片 , 诱骗被害人交纳加盟费 。
被害人交纳加盟费后 , 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方某梅等人利用故意拖延结算、发货时间 , 延长被害人回货周期、加大手工活难度等手段 , 迫使被害人放弃完成手工活或者继续领取手工活 , 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加盟费的目的 。从被害人处回收的车挂、鞋垫、钻石画及珠串等手工活成品 , 堆放在陕西、安徽等地仓库内 , 未进行正常的销售活动 。
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等人还通过设立组长群、高层群等大量微信工作群对诈骗活动进行管理 , 设置组长、高层助理、高层等职务管理诈骗人员 。
2018年1月至案发 , 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诈骗18万余人次 , 累计诈骗金额达1.31亿余元 。被告人方某梅累计诈骗金额达1.27亿余元 , 获取违法所得62.5万余元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方某梅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组建诈骗犯罪集团 ,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 ,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中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涉及诈骗金额1.31亿余元 , 被告人方某梅涉及诈骗金额1.27亿余元 , 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闫某志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主犯 , 依法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被告人李某丽、方某梅在共同犯罪中 , 地位、作用显著 , 均系主犯 , 应按其组织、领导或参与的全部犯罪论处 。被告人方某梅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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