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周琦事件大反转!向篮协申诉有理有据,CBA规则前后矛盾让他吃亏

在这几天时间里,周琦向篮协提出上诉的事情成为了很多媒体和球迷热议的焦点。不少球迷认为,周琦先是向CBA提出仲裁,被驳回之后又向篮协上诉,这样的做法有些无理取闹了。不过随着更多细节被扒出,这件事出现了反转,有些关键证据充分说明了周琦向篮协申诉完全是有理有据的,他个人的权益不仅真的没有得到保障,而且是吃了大亏,不少球迷也因此转而支持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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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把周琦这件事掰扯明白,就必须从周琦从美国回来后开始说起。很多球迷都应该很清楚,在周琦19年回国之后,曾经和辽宁男篮走得比较近,网上更是曝出了双方已经签下了合同。不过对于周琦的归属问题,新疆男篮当时是向CBA公司提出了上诉,经过裁决之后,CBA公司认为新疆男篮对周琦拥有为期两年的优先注册权或独家签约权,周琦和新疆男篮重新签下了两年的合同。CBA公司是根据当时的CBA规则做出的裁决,同时当时的CBA规则还有这样一条规定:“俱乐部与所培养运动员续签的聘用合同到期后(即4+2结束后),俱乐部将不再享有对该运动员的优先注册权或独家签约权。”也正是因为这条规则,当时新疆男篮想要和周琦签下五年的合同,但周琦并没有同意,坚持只签约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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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很多球迷就应该明白了,如果按照之前的CBA规则的话,周琦在今年夏天合同到期后,以自由身的身份离开新疆男篮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问题就出在CBA公司后来进行了改革,将球员的合同分为了A、B、C、D等四种类型,并且规定原球队拥有顶薪合同的优先续约权。周琦和新疆男篮之前是按照旧规则签的合同,履行了当时CBA规则规定的“4+2”签约义务,现在旧合同执行完了,结果新疆男篮要按照新规则办,周琦依旧无法离队。这样就已经非常清楚了,CBA公司新旧规则不仅无法兼容,还完全是对立的:按照旧规则,周琦履行完最后两年合同后就能够是自由身了,加盟哪支球队也是他的自由;但按照新规则,周琦哪里都去不了,只能继续留在新疆男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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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到这里,相信很多球迷都已经看明白了。周琦在这件事上的确是吃了大亏,新疆男篮在操作方面也没有问题,球队只是在按照CBA规则办事,这件事错就错在CBA公司在制定规则方面前后矛盾。所以说在这件事上,篮协现在也很为难,判定周琦无法离队吧,周琦想要离队的态度非常坚决,而且是CBA公司在规则制定方面出现了错误;判定周琦能够自由身离队吧,新疆男篮肯定又不会答应,人家按照新规则的确拥有周琦的优先续约权。现在这件事就僵持在了这里,双方的态度都非常坚决。不过距离国内球员的注册截止日期只剩下最后两三天时间了,相信这件事很快就会有最终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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