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检疫证 多少钱一棵,一亩田卖苗木需要什么手续?这属于个体了,需要去工商局 , 如果需要开发票的,要到工商局登记注册 。
也可以借助一些相熟的朋友 , 挂靠到他那里进行销售 。
如果你是苗木基地可以办一个种子资质 , 你这属于普通物品销售了 , 只要苗木检疫证办好了,其他的就跟普通商品一样
办苗木证需要哪些手续?办理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提交材料:
1、本单位或个人所生产、经营用地或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承包合同年限至少在10年以上);(另经营种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 一式两份) 。
3、生产地点的无检疫对象证明及产地检疫证明 。
4、生产、经营的林木种苗树种、规格、数量清单;生产、经营林木良种的应提供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认定证书;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还应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品种转让合同等证明 。
5、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清单 。
6、专业技术及检验人员资质证明 。
7、必须认真、清楚地填写“两证”的专用申请表 。
本地区出售苗木需要检疫证明吗?出售者应公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文件,并且出售者需要向购买者提供苗木的标签、使用说明、检疫证书等信息,否则将予以处罚 。
检疫证是对需要向外县(市、区)调运的苗木由当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部门签发的证书,可有效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 。
种植销售苗木需要资质?规定:需要苗木经营许可证和植物检疫证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一条 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
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带检疫标志 。
第四条 凡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应定为植物检疫对象 。农业、林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 , 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名单 , 并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五条 局部地区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 , 应划为疫区,采取封锁、消灭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发生地区已比较普遍的,则应将未发生地区划为保护区,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入 。
疫区应根据植物检疫对象的传播情况、当地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以及采取封锁、消灭措施的需要来划定,其范围应严格控制 。
在发生疫情的地区,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派人参加当地的道路联合检查站或者木材检查站;发生特大疫情时 ,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
第六条 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并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
疫区和保护区的范围涉及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共同提出,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划定 。
疫区、保护区的改变和撤销的程序,与划定时同 。
第七条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 , 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 , 都必须经过检疫 。
第八条 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 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 。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 , 应停止调运 。
植物检疫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
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 。如已被污染,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处理 。
因实施检疫需要的车船停留、货物搬运、开拆、取样、储存、消毒处理等费用,由托运人负责 。
第九条 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或收寄 。植物检疫证书应随货运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会同铁道、交通、民航、邮政部门制定 。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必须经过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 。对调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 。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第十一条 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 。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 。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
第十二条 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在京单位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应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
从国外引进、可能潜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隔离试种,植物检疫机构应进行调查、观察和检疫,证明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的,方可分散种植 。
第十三条 农林院校和试验研究单位对植物检疫对象的研究,不得在检疫对象的非疫区进行 。因教学、科研确需在非疫区进行时,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1]
第十四条 植物检疫机构对于新发现的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杂草,必须及时查清情况 。立即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彻底消灭,并报告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
第十五条 疫情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发布 。
第十六条 按照本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和第十四条的规定 , 进行疫情调查和采取消灭措施所需的紧急防治费和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每年的植物保护费、森林保护费或者国营农场生产费中安排 。特大疫情的防治费 , 国家酌情给予补助 。
第十七条 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一亩田卖苗木需要什么手续 苗木检疫证】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四川龙网」www.sichuan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最高每亩补偿15万 土地补助每亩多少钱一亩
- 一亩地是多少平方米 一亩地等于多少平方米
- 1亩地有多大面积 一亩等于多少平方米
- 松茸菌多少钱一亩,凉山州木里县松茸的主要出口地价格是多少
- 玫瑰花苗木哪里出售? 玫瑰花苗在什么地方能买到
- 怎么算一平米要多少株灌木 1平方米有多少株苗木如何计算?
- 盆景用什么苗木植物 盆景用什么植物好?
- 盐碱地适合种什么苗木 盐减地种什么树好
- 种植什么苗木前景最好 种什么苗木最赚钱
- 苗木扦插什么季节最好 苗木扦插多久长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