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现有证据尚不支持不明原因肝炎为传染性疾病,发病机制尚在研究中( 二 )


四、病例定义
(一)疑似病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患有急性肝炎(非甲、乙、丙、丁、戊型肝炎)且血清转氨酶>500 IU/L(ALT或AST),年龄在16岁及以下 。
(二)流行病学关联病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任何年龄的急性肝炎(非甲、乙、丙、丁、戊型肝炎)患者 。
(三)目前暂无确诊病例诊断标准 。
疑似病例和流行病学关联病例须注意排除药物、常见非肝炎病毒感染(如EB病毒、巨细胞病毒等)、自身免疫性疾病、遗传代谢病等所致肝炎 。
五、急性肝衰竭的诊断
疑似病例或流行病学关联病例同时符合以下3条标准:
1.急性发作的肝脏疾病,没有慢性肝病的证据;
2.有严重肝损伤的生化证据;
3.维生素K不能纠正的凝血异常,且满足以下2条之一:(1)凝血酶原时间(PT)≥15s或国际标准比值(INR)≥1.5,伴肝性脑病;(2)PT≥20s或INR≥2,伴或不伴肝性脑病 。
六、实验室检查
根据病情需要进行以下实验室检查,以辅助明确病因和判断病情等 。
(一)常规检查 。血常规和网织红细胞、C反应蛋白、降钙素原及尿、便常规等指标 。
(二)血生化检查 。
1.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白蛋白、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胆汁酸等 。
2.其他:血电解质、血糖、乳酸、血氨、肾功能、心肌酶谱等 。
(三)凝血功能检查 。PT、凝血酶原活动度、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 。
(四)病原学检查 。
在除外甲、乙、丙、丁和戊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留取多种样本以便进行病因学调查,包括血液(全血和血浆)、呼吸道(鼻咽或口咽拭子、鼻咽吸取物等)、粪便和尿样本等 。若临床需要穿刺检查,可保存组织样本 。建议优先进行下列病原学检查 。无条件检测时,应积极收集标本并妥善保存备检 。
1.核酸检测:合适标本为血液、呼吸道或组织样本,有条件者尽量完成新冠病毒、巨细胞病毒、EB病毒、人疱疹病毒6型、人肠道病毒(肠道病毒通用型)、单纯疱疹病毒、腺病毒(注意试剂可检测的腺病毒型别,应尽量包括腺病毒40/41型)、细小病毒B19型等病毒核酸检测;有吐泻等胃肠道症状者,可用大便标本进行人腺病毒、轮状病毒及诺如病毒等核酸检测 。
2.抗原检测:有吐泻等胃肠道症状者,可在大便标本中进行腺病毒、轮状病毒、诺如病毒等抗原检测 。
3.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有条件者尽量完成新冠病毒、EB病毒、巨细胞病毒、细小病毒B19型和单纯疱疹病毒等病毒特异性IgM和IgG检测 。
4.上述病原学检查阴性,临床高度疑似的感染者,可对血、肝穿刺组织等样本进行宏基因组二代测序 。
(五)其他检查 。根据临床诊治需要可进行毒物筛查、药物检测、免疫功能检查、自身免疫性抗体检查及遗传代谢病筛查等 。
(六)肝穿刺活检 。根据病情诊治需要确定是否进行肝穿刺活检,活检组织可进行病理和病原学等检查 。
七、影像学表现
(一)腹部超声 。建议首选 。超声检查可用于评估肝脏大小、轮廓、硬度、肝实质回声、胆囊胆道及腹水等情况,还可作为肝移植前的评估手段 。
(二)腹部核磁共振成像 。可根据患儿情况酌情选择 。
八、治疗措施
应采取对症和支持治疗为主的综合救治措施,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评估精神状态,监测实验室指标,预防并发症 。肝衰竭患者应及时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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